一、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
1、
债权转让可以部分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因此达到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的性质要允许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权人具体该承担什么责任
债权人具体该承担的责任如下:
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2、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当
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
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