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维护,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4 09:1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权益受侵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维护: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权益的维护方式:股东应该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这样才可以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股东的权益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知情权、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需要协商处理,这样执行起来也会更有效率,直接诉讼的话会影响公司经营,并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可以诉讼解决的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以及公司解散纠纷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