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摹作品是否受到作权法的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著作权
2023-09-04 09: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摹作品可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摹作品是否是侵犯著作权要看情况。如果仅用于本人学习、欣赏、研究而临摹作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发行、网络传播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 临摹作品没有著作权。临摹是指完全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的过程。而著作权保护对象,应当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故临摹作品没有著作权。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