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受理时间多久

刑事辩护
2023-09-04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起诉受理时间如下:
    1、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2、对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受理的最长期限是七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状交到法院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此外,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受理的最长期限是七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状交到法院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