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3-09-04 0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营改增后,除将不动产出租或销售给一般纳税人,个人到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05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其认证、申报抵扣期限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现行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内容进行“一窗式”比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进而被使用的一种新型发票,它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票则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三联式的,而普通发票只有两联。
    2、对于受票的企业来说,一般只需要增值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而普通发票则不可以进行抵扣。
    3、两者的开票范围不相同:针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只有营业范围内的销售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两者开票的资质不同,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企业公司则只可以开具普票。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个体工商户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照征收率代开,并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主管国税局申请认定,待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申请上税控,申领专票自开了。
    非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只能申请代 开专票,且税率只有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3、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实际上就是持有营业执照的自然人,业主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营业执照注销只是表明其自注销之日起丧失了经营资格,在营业执照注销前该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的劳动用工违法责任并不会消失,仍应由这个自然人承担。劳动仲裁需要裁决的是劳动争议问题,既然责任主体存在,被申请人就是明确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