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爷爷于2月2日被电动三轮车撞后,肇事者逃逸,老人死亡,3月4日将肇事者抓住,请问会怎么判决,老人75岁

2019-06-06 23:11: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肇事后逃逸,对于后续发生的致死结果,认定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要在案发后,及时调查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到死亡经过的时间、发现时死者的情况、送往医院时的情况以及对死者的救治经过,以综合判断死亡与逃逸的关系;二要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医学鉴定机制,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依据医学科学理论准确认定死亡原因、结果与逃逸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及时进行法医学鉴定,必要时要通过尸体解剖以判明死因,为案件准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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