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孩子的离婚协议怎么写,法律怎么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9-04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而作出的表示;
    (二)针对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三)不违反法律规定;
    (四)其他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有小孩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小孩由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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