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四岁,在幼儿园里烫伤,学校应该赔偿多少钱

2019-06-06 23:5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埙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 护理费、 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按照伤残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 和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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