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子女的房屋公证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9-04 11: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公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1、房屋公证法律效力如下:
    (1)公证能够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公证的过程是较为严格的,并且通过了各种询问,以及审查程序和措施,保证交易人诚实、具体地表达,并且保证其真实性;
    (2)公证能够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不至于各种法律发生抵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办理房产公证的需要什么流程
    1、申请人前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房产公证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公证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意愿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制作相关公证谈话笔录;
    4、公证人员经审查确认公证申请材料真实无误,申请人公证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出具公证书。
  • 房子公证给子女有效。父母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房子给子女的公证申请,公证机关核实材料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依法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房子产权变更的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子公证给子女不过户一般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