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生证申请需要什么吗

2023-09-04 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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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生育服务登记表(夫妻一方户籍地跨省的需村、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合影两张(结婚证照片即可);
    4.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证明。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 准生证需要住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相关材料。但现在全国都已经取消准生证的规定了,计生办也没有办理准生证的业务,所以现在生孩子无需办理准生证,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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