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证明怎么开,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3-09-04 12: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证明由用人单位开具。具体内容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门、职位以及工龄等;
    2、写明特此证明,并说明证明效力;
    3、最后写清用人单位名称并盖章,注明日期。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务工就业证明不是劳动合同。务工就业证明是用人单位为员工出具、证明在本单位上班的证明,包括员工一些身份资料、岗位、月工资等等。用于子女入学、暂住证等手续。其内容简单,没有劳动合同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工作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工作单位写明员工身份信息、入职时间、工作部门、现任具体职务等内容,并加盖公章。企业在开具证明时要确保证明内容符合客观真实,不可弄虚作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工资证明按照下列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1、依法应由用人单位开具;
    2、要求内容真实合法;
    3、加盖公司的印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证明的,可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根据真实的工资情况作出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