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9-04 12: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如下: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概况;
    3、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六、整改通知书;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
    1、施工单位在完工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