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9-04 12: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审理程序是这样的:法庭书记员需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进行法庭调查;双方进行辩论;法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审理程序,与一审没有什么区别,就是把案件重新审理一次。唯一的区别是,如果原审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而发回重审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原审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发回重审就是完全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二、重、再审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离婚案件的再审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
    4、依法作出裁判。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即使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