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交通事古一般情况下不会扣车。因收集
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从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交警是不会扣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