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是否一定能判刑有没有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
2023-09-04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具体情况如下:
    1、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2、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先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3、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4、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拘留是不一定会判刑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为保证社会安全和案件的顺利侦查对当事人进行的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审判后认定当事人无罪的,则不会被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分别是:
    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
    2、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法律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