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情况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
2023-09-04 13: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1、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5、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有:1、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5、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在下以下情况下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2、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5、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