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9-04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可撤销婚姻是这样处理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具体程序是: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审核并报送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印发撤销决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程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申请可撤销婚姻原因有:
    1、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疾病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即违背我国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违背了当事人真实的结婚意愿;
    2、一方隐瞒疾病结婚的,即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
    可撤销的婚姻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