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09-04 14: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如下:1、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3、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4、召开债权人会议。5、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6、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7、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债权人。8、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