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监控就找不到餐厅丢失的东西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04 15: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餐厅和失主都有责任。餐馆除应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外,还应积极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并做好监控工作,全角度设置监控设备,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倘若发生盗窃案件,还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所以,尽管其墙上贴有“请看管好财物”的警示语,但也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失主可以依法向其主张赔偿。失主本人显然也未尽到谨慎看管财物的义务,也即是说,对于其财物丢失,餐馆与失主均存在过错,故失主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在饭店遗忘物品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1、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复议。2、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是:明确是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被追究责任的案件。由于个人的疏忽遗失财物与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有本质区别,根据规定,警方通常都不予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法律分析:1. 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2. 和餐厅负责人沟通,协商补偿和赔偿事宜;3. 如果对方承认疏失,最好有书面、或者录音证据予以保留;4. 协商不成,如果有必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