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2023-09-04 1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5、确认破产财产;
    6、支付破产费用;
    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股份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具体为:按规定组成清算组;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债权;确认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清算组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申请宣告破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武汉律师 武汉找律师 江夏区律师 江夏区找律师 武汉彩礼律师 武汉起诉离婚律师 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武汉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武汉离婚赔偿律师 武汉家暴律师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武汉刑事赔偿律师 武汉无罪辩护律师 武汉帮信罪辩护律师 武汉取保候审律师 武汉刑事拘留律师 武汉毒品犯罪律师 武汉诈骗律师 武汉死刑辩护律师 武汉经济犯罪律师 武汉暴力犯罪律师 武汉职务犯罪律师 武汉劳动仲裁律师 武汉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武汉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武汉合同审查律师 武汉借款合同律师 武汉买卖合同律师 武汉租赁合同律师 武汉股权转让律师 武汉破产清算律师 武汉企业诉讼律师 武汉债务追讨律师 武汉民间借贷律师 武汉公司债务律师 武汉信用卡纠纷律师 武汉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武汉房屋买卖律师 武汉房屋租赁律师 武汉二手房律师 武汉开发商违约律师 武汉装修纠纷律师 武汉房屋产权律师 武汉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武汉交通肇事律师 武汉遗产继承律师 武汉征地补偿律师 武汉土地纠纷律师 武汉拆迁补偿律师 武汉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武汉拖欠工程款律师 武汉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武汉侵权赔偿律师 武汉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武汉著作权律师 武汉商标律师 武汉专利律师 武汉保险合同律师 武汉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