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没有宅基地拆迁怎么办,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3-09-04 1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没有宅基地,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户口人员若没有宅基地的,可以向村集体户口进行申请,经批准后即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应当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第一:申请宅基地简化程序
    根据以往农村土地管理修正案的规定,农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先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由县政府进行批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耗时也比较长;
    但是,根据新政,土地管理法修正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直接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再经过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即可,省略了由县政府批准的流程,让农民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到宅基地;
    第二:退出宅基地后再分配
    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基本上都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这类农民大都会选择自愿将土地退出,像这类土地可以通过村集体同意后,直接规划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第三:没有宅基地,管理住房
    针对实在是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将出面直接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居住问题,即没有宅基地的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户有所居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