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是否还需要出庭,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04 15: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与主审法官沟通
  • 您好,请问具体案件材料都有什么呢
  • 不一定。
    【法律分析】
    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当庭宣判,也就是说是否当庭宣判是可以选择的,并不是必须的。当庭宣判的前提条件为: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七十八、 将第一百六十八条改为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