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拆迁户主是我母亲,拆迁过渡费是按人头下发,都打到户主(我母亲)银行卡中,其中包含我一家三口的,现在是因为家庭纠纷,我妹拿着我妈的拆迁所有东西:包括户口本、身份证、银行vi卡、拆迁打协议等。又把我母亲藏起来,不让我见,打电话也都不接去居委调解,也都不出面解决。我现在咨询下,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赢吗,怎么才能拿到拆迁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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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拆迁房屋的过渡“费”:是指当地在拆迁期间,拆迁征管方对于房屋
被拆迁人的“
居住权”受到影响时,而给予的补偿。而当事人在户口登记地,是享有居住权的,本人的户口不在本地而房屋拆迁的,对当事人居住权没有影响,所以不会给予该补偿。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
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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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