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费。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变更抚育费原则上限于子女提出,或者根据子女利益需要由一方以子女的名义提出,其权利主体只能是子女。
即子女可以向已离婚的父母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原协议或判决所定抚育费数额。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