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权变更有哪些手续,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4 16:0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有:
    1、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的,协商一致即可;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法律分析:对于公司股权变更,无论是申请还是协议书,都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下: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更改公司章程;
    2、向受让方出具出资证明;
    3、携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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