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司辞退,入职一个半月,刚过实习期半个月,临时通知我,公司可以赔偿我多少工资

无故辞退
2023-09-04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劳动赔偿金:单位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的标准,该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赔偿金=9×平均工资(你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收入总工资除以12个月=平均工资)×2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按实际开的工资作为赔偿标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双倍赔偿即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要是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即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职期间若不是因为本人的原因被辞退。且不在实习期。劳动法规定每工作满1年可获得1个月的工资补偿,最高可获12个月补偿。不满1年的按1年标准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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