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破产企业主要办事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照破产程序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
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