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企业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手臂粉碎骨折,一年后做第二次手术,按照医生的要求休息六个月,开始工作,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现在企业要求我退款,只给1000多元,我现在不能做其他工作,不能说话,我还没有评估残疾,企业这样做是合法的

工伤索赔
2023-09-04 17:30: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因工伤产生的相关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