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司机,叉车司机从车里装货,脚受伤了。当时没有证人在场。公司的人把我送到了医院。出院后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4 1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打你的人是否记得?伤情如何?是否已经出院?相关病历资料是否已经保存
  •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后一直不处理解决方法如下: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
    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对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3、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
    4、如果对方依旧不进行赔偿,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5、需要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