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财产的分配标准:如果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会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如果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配。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