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履行合同不安抗辩权,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4 1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1、一方不履行双方共同订立的双务合同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铁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 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双务合同关系;
    2、该双务合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