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规定的是法院审理、执行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等内容;而
民法典是实体法,规定的是公民、法人的
民事权利义务等内容;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有类似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
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