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不放款超三个月了能算是违约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5 0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不放款超三个月算是违约,违约是指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形。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不能,超过贷款合同上的约定时间,银行还一直不放款的话,就算银行违约。如果贷款合同上没有明确银行放款时间,那么银行一直不放款,也不算违约。如果银行违约,不仅需要依据合同支付违约金,还需要赔偿因为违约给对方带的来损失,除了这两条之外,银行还要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 如果银行不放贷责任的承担是由于买方自身资质问题造成的银行不批贷款,逾期支付房款时;
    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以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者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