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在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后,应当对外发布公告。其次,债权人在通过公告知道公司破产的消息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最后,公司根据所申报的债权,在已经对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清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法定清偿顺序为:
1、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费用、养老保险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税款;
3、其他的普通债务。
原则上应当对上述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那么就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