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借条都应该注意些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
2023-09-05 04: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1、标题部分为“借条”;2、正文主要为借款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出借人的姓名、借款数额、期限、利息、还款期限;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要合法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上述内容要约定明确;以及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借条应当写明下列内容才合法: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上述内容要约定明确;以及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