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实体店买燃气炸锅出现质量问题,炸锅漏燃气打不着火不能正常使用!自购买到现在一周左右,产品用到今天出现问题,联系卖家后卖家服务态度不好,给我安排的售后不能过来修,让我自己检查维修,后来去工商局举报!商家给我打电话里说可以维修或退货,我这边有电话录音。过了一会商家又说只能维修不给退,。请问我作为消费者怎么维权和成功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19-06-07 06:1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与经营者商量和解,也能够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能够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能够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甚至能够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因此,建议您能够根据法律的限定,选择适合您的维权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真实性没有时间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已经确认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即使是偷录的录音带,只要取得方式不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另外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单独的一份录音带往往也不会被法院采信,只有向法院提供其它辅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使录音证据与其它证据能够互相印证,法院才会采信。
    一般说来,法庭会考虑视听资料的来源,录制的时间、地点,收集过程,录制的内容、目的以及录音内容有无删节等因素。如果你的录音内容清晰,能够表明录音时间、当事人双方身份与借款情况,同时能提出其它证据与录音带相互印证,例如电信公司出具的手机通话记录等,那么法院是有可能采信的。
      其次,没有说明日期,可根据录音文件属性记载时间确定时间,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予以证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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