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中的哪些人适用回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05 05: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应自行回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刑事诉讼中以下这些人适用回避: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为了保障案件审判公正,上述人员不得参与案件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