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自己停工,6年只上保险,未支付过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讨薪
2023-09-05 06: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工作未签合同,辞职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要撤柜,没提前通知,员工可以提出赔偿。
    如果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撤柜后给员工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公司没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经济性补偿金 ;
    2、公司另外安排了工作,或是提前通知,支付代通知金,主张经济性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是的,公司不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无果,可先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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