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5 0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于用人单位以高于原合同的条件请求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维持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订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对于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合同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双方的劳动合同,尽管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仍然给予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不给补偿金要根据情况确定:
    1、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续签或者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的,则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却不愿续签的,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1、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给补偿,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有哪些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
    1、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
    2、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作标准支付;
    3、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作标准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