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样的?刑法上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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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就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应当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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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变造”是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进行改制,变更其原来真实内容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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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就应当立案追诉,该罪属于行为犯,立案追诉不要求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严重情节或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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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