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什么意思?

招标投标
2023-09-05 0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算条件、调价规定、工期及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发包,与建设工程承包相对,是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交付给具有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 工程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可以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四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