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带什么证件,法律怎样规定

结婚
2023-09-05 08: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法律规定领结婚证要带的证件是男女双方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男女双方各自的本人无配偶证明,跟另一方当事人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证明,还有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其他结婚所需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一、领结婚证要带什么资料
    1、领结婚证要带的资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