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9-05 0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伤害是被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无法预见且不能避免的,不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伤害是被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