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回购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投融资
2023-09-05 0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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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回购请求权:全称是股权回购请求权。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示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购请求权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回购请求权全称是股权回购请求权。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
    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存在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回购请求权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股东依法享有异议回购请求权。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持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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