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只有对方微信号能起诉吗

网络诈骗
2023-09-05 09: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微信语音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已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的法定种类之一,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取得了合法地位。如果在诉讼中一旦确定只能有微信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把重要的事实通过微信记录一下、尽量要求对方发送语音确认事实,因为语音证据相对比较强,如果对方否认所发内容的,可以对语音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对方使用的微信头像是本人的头像图片的,一定要对该头像进行公证取证、或者让对方确认该微信号就是本人所使用的,只要在全面固定证据后方可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可以起诉
    1.起诉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二项电子数据中的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的范畴。
  • 法律分析:只有电话号码和微信号,一般是不能到法院起诉的。提起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