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诉一事不再理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5 09: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规定是: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法律分析:一事不再理是诉讼原则之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最早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也适用于刑事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没有了一事不再理的规定,但是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相关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死刑案件中,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应当怎么办?
死刑
28587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上饶律师
上饶找律师
鄱阳县律师
鄱阳县找律师
上饶刑事案件律师
上饶刑事辩护律师
鄱阳县律师
德兴市律师
广丰区律师
横峰县律师
铅山县律师
广信区律师
万年县律师
余干县律师
玉山县律师
弋阳县律师
婺源县律师
信州区律师
上饶房产纠纷律师
上饶公司法律师
上饶合同纠纷律师
上饶婚姻家庭律师
上饶交通事故律师
上饶劳动纠纷律师
上饶刑事辩护律师
上饶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