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个星期一去法院提交的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什么时候给对方送诉状副本

离婚
2019-06-07 06:5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及双方虚构债务这三种情况的处理原则类似: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条规定看似规定得细致,但是适用起来会较困难。具体表现在:
    1、审判实践中对“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难以认定,难以取证。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或主张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都难以举证,最后导致法院判决难。
    2、“由双方协议偿还”,很容易让当事人钻法律空子,使债务归一方,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承担偿还义务的一方不具备偿还能力,就更加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确定财产的属性,属于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原则是平分,也可以双方协商给其中一方多分,如果协商处理不了则通过诉讼由法院栽定。

      个人财财包括以下方面: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伤害赔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向个人的;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