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成立
2023-09-05 10: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等;
    2、如果是当事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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