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被行政拘留7天,但是没有给我治安处罚通知书,请问这样能查到我的违法纪录吗,在公安内部网上的记录一定存在吗,还是有可能没有纪录,不留案底

治安处罚
2019-06-07 07:1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拘留的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在收到拘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复议一次。行政复议只能选取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中的一个申请复议,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的方法是拿着行政拘留决定书复印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前往上级公安部门法制支队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 首先,要弄清楚犯罪和行政拘留的概念,犯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当然不会行政拘留,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刑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看看未成年人行政拘留的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种立法就是保护未成年人,对于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主要是教育挽救。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签字只是为了确认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如果拒不签字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