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属于专门人民法院,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09-05 11: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下几个方面:(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法律分析: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法律分析: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对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